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2年江苏省造价咨询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
发表日期:2022-10-17浏览次数:176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2年
江苏省造价咨询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
业务活动“双随机”检查情况通报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咨询成果质量,加强资质取消后对造价咨询企业及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事中事后监管,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2年江苏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企业及注册造价师业务活动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苏建函招﹝2022﹞451号)要求,省造价管理总站组织开展了“双随机”实地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双随机”抽查工作要求,在“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平台”企业名录库中,进行了两轮随机抽取造价咨询企业。对第一轮抽取中没有填报业绩的21家企业直接通报(详见附件1),第二轮补抽21家企业共63家企业(约占全省造价咨询企业总数的5%)进行实地检查;在“2022年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双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辅助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现场检查的执法人员和辅助检查人员共49人。
检查组对企业2022年3月1日至8月10日期间出具报告的咨询成果中抽取两个项目,优先抽取国有投资、工程造价2000万以上项目;项目类型主要为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结算审核、全过程咨询等;涵盖土建、安装、市政、装饰、园林绿化专业;主要检查其业务质量、档案管理、造价工程师注册、社保缴纳、继续教育、企业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按照《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双随机检查评分表》(2022年版)进行对照打分。
二、检查结果
经综合研判,本次现场检查63家企业,其中,良好33家,合格27家,不合格2家,无项目1家(详见附件2)。
现场检查结果表明,绝大部分受检企业从业人员资格基本符合要求,合同签订完备、社保缴纳齐全,继续教育能按时完成;建立了符合行业要求的人事、财务、档案、质量控制等制度;多数企业能够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章、规范、标准、新修订的《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2021版)有关要求开展造价咨询业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程序规范,注册造价师能够按专业和等级执业。大多数企业的成果编制(审核)依据运用适当,计价程序、取费标准基本正确,对工程质量安全相关费用的计取符合行业规定,2000万元以上的咨询项目附有咨询效果评价意见表,没有发现重大质量缺陷。
在受检的63家企业中,16家企业信用等级为AAAA,9家为AAA,2家为AA,36家企业无信用等级,其中相当一部分是新成立企业,项目数量较少、项目标的额较低,专职专业人员少,企业管理水平欠缺,业务能力参差不齐。主要问题如下:业务合同签订不完善,内容不完整;质量控制不严格,业务流程不规范;档案管理不够重视,归档资料不齐全;企业与注册造价师签订的劳动合同没有盖章;计价文件掌握不到位,成果质量有瑕疵;个别企业承接的项目为协助委托方投标报价、内部审核,未有成体系的成果文件;个别企业未按要求进行项目的网上填报,也没有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2021年版)进行项目归档。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积极做好新版规程宣贯工作。各地要积极做好《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2021年版)宣贯工作,各造价咨询机构和注册造价工程师要按照新规程的要求执业和从业;要对本次受检企业回头看,督促做好问题整改工作,并以点带面,推动本地区造价行业高质量发展上一个新台阶。
二是强化档案信用信息登记管理。各地要督促造价咨询企业做好监管信息(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内容)系统登记,及时归集企业和注册造价师的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咨询企业在出具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后,应及时在监管系统登记项目信息。
三是加强注册造价师执业管理。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要求,注册造价师不得超出执业范围、注册专业范围执业,企业要配备专业齐全的编制、审核注册造价师,禁止跨专业执业;二级注册造价师在企业三级复核流程中,只能从事编制工作,出具的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必须由一级注册造价师审核。
四是加强企业管理制度建设。各造价咨询机构要加强档案管理,严格按照新规程中咨询成果文件立卷内容、要求进行项目的资料归档;做好委托方资料扫描留存,做到资料齐全,有据可查;完善内部三级复核流程制度并落实;造价咨询企业应从质量、人员、业务流程方面加强对分支机构实质性管理。
附件:1.2022年“双随机”第一轮抽查中无业绩企业名单
2.2022年江苏省造价咨询企业、注册造价师业务活
动“双随机”检查结果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