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林北路南侧、龙锦路西侧地块项目电力施工招标公告
发表日期:2024-2-23浏览次数:59
招标编号:czzzjs24020001
本招标项目竹林北路南侧、龙锦路西侧地块项目已由常州市钟楼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常州高新融恒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电力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建设地点:青龙街道竹林北路南侧、龙锦路西侧
2.1.2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19001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76278平方米。其他详见供电方案。
2.1.3 本标段合同估算价:约4050万元;
2.1.4 工期要求:21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
施工内容包括以下工程:红线范围内的土建及设备材料的采购及安装、调试、验收、送电、产权移交供电部门等一切工作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②项目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业绩要求:无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4.1报名时间为:2024 年 2 月 23 日至2024 年 2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
4.2报名地点:常州市新北区府琛商务广场2号楼A区701室。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4报名须递交的材料:
4.4.1《报名申请书》;(详见附件三)
4.4.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详见附件四)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 年 3 月 13 日 14 时 30 分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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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jszbtb.com/#/newindex)、常州中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http://www.czzzjszx.com/)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州高新融恒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常州中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常州市天宁区龙洲伊都10#楼 |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府琛商务广场2#楼A区701室 |
联系人: 周晓峰 |
联系人:刘工 |
电 话: 0512-68759117 |
电 话:0519-85600665/13775199587 |
传 真: |
传 真: |
2024年 2 月 23 日
附件一:
投标保证金说明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达到。如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或保单)递交的要求如下:
2.1、投标保证金递交的要求如下:
(1)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名:常州中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105020309001053750
开户银行:常州工行天宁支行
(2)投标保证金金额:
每单位人民币 10 万元。
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常政务办〔2023〕11 号),本项目作为试点项目,使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替代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由投标人自行填写,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递交。
3、投标人使用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应签署《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自觉遵守承诺,并承担相应责任。未递交《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或内容不完整的,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作为资审不合格处理。
附件二:
资格审查办法
一、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二、本工程资审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没有失真或者没有弄虚作假。
5.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9.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1)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内均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企业近 1 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9)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 a.gov.cn)网站上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具体按照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执行。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由招标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实施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四、投标人的以下资料原件的扫描件须放到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资格审查按不通过处理。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负责人证书: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
1、本工程所有的资审资料,都必须在有效期内。
2、本工程投标人不满 3 家,则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3、本工程的图纸设计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附件三:
报名申请书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单位报名时间:
报名应提交的资料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投标使用)或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投标使用); |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电子邮箱(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
被授权委托人确认签字: |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证明
投标人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本单位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 的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有效期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