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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说明

发表日期:2017-4-20浏览次数:878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2.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户名: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号:3200162863605250559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

3.投标保证金金额:       万元

4.报名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必须扫描上传至5.0企业诚信库,同时携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到交易中心财务室核对通过)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现金除外)。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哪种支付方式,都须在用途栏注明从系统中获取的订单号,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网址http://www.czzbb.net)首页“保证金缴存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排序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余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无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6.年度保证金用户按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建[2012]211号通知要求执行。